2025年11月26日,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审判下,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所犯的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杜玉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以人民币六百万元的罚金;与此同时,对于杜玉波所得的全部非法收益依法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8月期间,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工程项目承揽、子女入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3万余元。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杜玉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赃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开庭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展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被告人杜玉波及其辩护人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性质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等展开了讨论,并最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被告人杜玉波在法庭上的陈述中表示认罪悔过。此外,此次旁听审理的群众人数为30多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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