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旗 是一名记者
通讯社记者 王尉,胡爱国
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的“段长”到任后,将巡路任务纳入村干部工作清单中,实现了铁路安全与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治理,推动了辖区铁路安全治理从单打独斗向联防联控的根本转变。“这是11月1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所说的。”
陕州铁路安全管理改进的效果源于陕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的针对铁路安全的专门监督行动。
去年年初,陕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人员在调研过程中收到护路人员的汇报,称铁路线旁长有较高的树木有可能触碰到供电线路。此外,在桥底还有堆积如山的垃圾。这些隐患被认为是威胁铁路安全的“定时炸弹”。
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考察铁路沿线,并查阅线路管护资料、与铁路职工及乡镇、村委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检查发现,郑西高铁陕州区大营镇城村、辛店村以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冯佐村和官庄村段22公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问题: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规种植高大的树木,桥梁下停放燃油车辆,并且线路两侧堆积了大量垃圾。这些情况容易引发断电停运、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火灾等安全事故;此外,冯佐村、辛店村等地段还存在着乱堆垃圾以及擅自建设畜禽养殖场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高铁沿线的生态环境和铁路行车安全及周边环境。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陕州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采取发布检察建议的形式,推动各方共同行动,重点解决铁路安全及环境卫生的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解决这些问题。虽然22公里长的铁路沿线存在“树早路晚”(树木种植时间早于铁路建设)、产权边界不清以及群众反对无偿清理树木等难题,但安全隐患整治仍然面临困境。清除高大树木成为了关键障碍点。
为了破解治理难题,陕州区检察院召集了包括铁路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沿线各村庄在内的各方参与的协商推进会。会议依据相关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综合考量隐患成因与责任归属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最终制定了由“铁路部门+村委会”共同管理和治理方案:村集体将负责清除对安全构成威胁的树木,并由铁路部门按照征地标准给予群众赔偿,而采伐后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剩下的木材则允许群众自行处理。
方案实施后,共砍伐威胁高铁供电安全的高大树木约1200棵,移走铁路桥下的车辆及大型农业机械共计40余台,并封闭了危险区域;同时清理沿途垃圾40余立方米,并取缔了两处污染环境的养殖场。
单次整治只能解一时之急,长效机制才能实现长久的安全保障。陕州区检察院分析指出,铁路“双段长”制度是铁路沿线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基层单位分别指定负责人作为“段长”,以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然而,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段长”的责任落实情况仍需改进。
根据三门峡市政协关于加强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文件精神,陕州区检察院向陕州区政协通报了“双段长”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相关问题。陕州区政协在调研后,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并作为重点提案上报相关部门。目前,陕州区检察院正在通过推动落实“双段长”制来持续开展涉铁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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