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商务部负责人答记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者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人参与 | 时间:2026-03-23 06:19:42

2024年9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92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新修订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新的法律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对某些特殊物品的出口管理。日前司法部与商务部的代表就该法规的具体内容接受了记者们的问题咨询。

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对两种用途货物物品(如军事目的或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技术和货物实施出口管制的工作。这通常被称为“两用物项”,根据它们的不同类别,我国已经制定过几部行政法规、规章,并为依法实施这种限制提供了保障。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们一直致力于对两类特定的物项进行出口管制,这一做法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我们也努力确保这些出口活动符合相关国际义务。 2020年,我国已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该法规进一步规定了统一的外汇管制制度,这促使有必要在已有的分散制度中整合现行的规定,并制定一部新条例,明确党的作用,更加紧密地遵守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调整出口管制措施,不仅能够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效率,还应能营造可预期的贸易环境。这一法规将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因此,当前有必要整合我国现行分散的规定,制定一部新条例,对党、政府以及所有相关方面的领导进行统一规范;同时确保这些规定与国际义务保持一致,并通过实施新条例,能够有效地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的管制效能。

由司法部与商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研究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草案)》于2024年9月18日经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日期为当年的12月1日。

请问制定此法规的具体思想是什么?

回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确保对两用物品进出口的有效管控下,促进两用物品贸易的合规化,以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环境为载体,推动高质量的发展与高水平的安全实现良性互动。二是依据出口管制法并吸收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构建统一高效的两用物品出口管理体系。三是结合国家内部法治和对外法治体系,根据国家安全法规与国际通行标准建立完善进出口管制制度,并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调整和完善,既满足中国防扩散等义务需要,也符合国际贸易的国际规则。四是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细化和完善具体的出口管制制度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和质量。

问:《条例》的征求意见情况怎么样?

答: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遵循立法程序,坚持开门立法原则和参与主体多元化原则,并注重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调研阶段中,商务部就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相关法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询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正式送审稿完成后,司法部先后四轮向100多家单位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吸纳。

问:二用物项出口管控工作的核心原则和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案是:根据《条例》的精神,《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至关重要;为此,该条例明确了基本的原则与要求,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施,旨在维护国际和平并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确保高水平的安全。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两用物项的进出口及相关活动均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规定,并且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请问《条例》对此规定有何解释?

回复:《条例》保持了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体制的稳定性,在对外贸易法中对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出口管制协调机制负责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重大事宜,并综合评估总体状况,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两用物项出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出口控制法规;省级及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的授权下对本辖区内的两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且依法接受海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问:关于《条例》对于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清单与临时管制等制度措施所做的完善情况是怎样的?

回答:根据《出口管制法》,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统称管制清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出口管制法实施细则》在现有《出口管制法》基础上,细化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程序,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征求企业商会协会等方面意见。此外,《出口管制法实施细则》还对临时管制的具体程序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并详细制定了实施临时管制的次数、期限以及评估的要求。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统一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将与《出口管制法实施细则》同步实施,未来也将保持动态调整,以更好地服务发展和安全。

请问,《条例》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规定是否会对正常的出口贸易、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造成不良影响?

回答如下: 是的,在某些情况下,双功能性物品既可用于民用用途亦可用于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因此如果其被不当使用可能会给国际安全构成威胁。 在全球层面,主要国家和区域普遍制定国内立法以限制这类商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条例》旨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平衡经济发展与安全的框架下,侧重处理我两用物项出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并严格遵循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要求履行防扩散义务。在确保我国市场内流通的所有物资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以完善统一、高效的物项出口管制系统为发展目标,有效遏制进出口管制带来的风险;同时,优化制度环境,促进两用物项贸易合法合规发展。

必须强调的是,《条例》规定的技术出口控制措施符合世界通用标准,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鼓励合法的国际贸易活动,促进两用技术进出口行为的健康流通,并能保证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领先地位。它将确保在实现贸易强国战略方面不受阻碍,同时也不会对正常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关系以及全球供应链的安全运行设置障碍。

问,《条例》为哪些商品提供了便捷出口方式?

回复: 《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在经营资格方面,《条例》取消了现行两用物项领域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实施后,出口经营者可以直接申请许可而不必事先登记。二、在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与规范性方面,《条例》细化了制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与程序规定。三、在便利化措施方面,《条例》细化并规定通用许可制,并对适用条件和手续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对于特定情形下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自行报关出口的情况,《条例》要求出口经营者可以“基于特定情形获得出口凭证”。此外,《条例》也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更私家侦探,侦探公司,调查公司,查人找物,商务调查,出轨外遇调查,婚外情调查,私人调查,19209219596新行业出口管制指南,并回应企业关于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的咨询等事宜。

问:《条例》主要确立了哪些措施来加强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的监管?

最后回答说:最终用户的使用以及该物项的目的用途都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重要部分,根据《条例》的规定,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需要提供最终用户及用途证明文件,并禁止更改出口许可证规定的最终用户和目的;当最终用户或最终用途发生变化时,出口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出口并通知商务主管部门;此外,建立关注名单制度,规定不配合最终用户的核查的出口经营者的交易将不受许可便利措施优惠。

问《出口管制法》确立了清单制,《条例》中指明哪些情形会被纳入监控项目目录,《条例》规定被列为管控对象的企业和人员能接受哪些举措呢?

答:有效的管制是出口控制工作的关键。《条例》在出口管制法基础上明确规定,在进出口商及其最终用户存在违反管制要求,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形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决定将他们列入管控名单。同时,《条例》也对将两用物项用于恐怖主义目的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交易行为规定了细化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况补充规定,如:进出口商、最终用户存在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设计开发生产、运输及使用情形,或已被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交易、合作等措施的情形。《条例》还对被列入管控名单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管制措施。

问,《条例》详细规定了哪些监督检查制度?

回复:《条例》在已有的出口管制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检查制度。明确规定了国家需要建立健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执法协作制度,并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明确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两用物项出口监督执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规定,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法律文书;否则拒绝配合调查、接受或承诺接收与管制相关访问的情况。还明确规定了检查、调查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出口经营者的报告义务和配合要求。特别说明指出,中国公民及法人不得接受外国政府提出的管制相关的访问,如有此行为需通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回答:为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输工具扩散,并维护全球共同安全,各国有根据联合国决议以及有关国际条约的要求,将两用物品的过境、转口、通运以及再出口纳入了管制范围,实施有效的监管。两用物品的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是出口管制的一部分,在《条例》中也规定了它应当遵守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但与一般的两用物品不同的是,其申请出口许可证的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宜都有所差异。因此,《条例》指出,对于这类特定性质的商品,必须按照出口管制法以及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具体的执行办法由国家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

提问:关于如何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具体执行,您有何建议?

回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国进出口监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将全面开展宣传培训,确保各相关方准确理解《条例》,并加强协同联动,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效率。此外,还将加快制度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以保障出口管制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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